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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X 涉嫌贩毒案辩护词
来源:罗小云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1-31
浏览量:4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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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、陪审员:

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接受陈矛委托,并经被告人陈X同意,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人陈X的一审辩护人。本辩护人经认真阅卷、多次会见被告人陈X和今天的法庭调查,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,请合议庭参考并采纳:

一、 被告人陈X涉嫌贩毒罪,本辩护人对罪名不持异议。

二、 被告人陈X一直陈述是帮助被告人胡Y联系买毒者,帮助其发货,从其处领工资,是帮助犯,依法认定为从犯。(20141112日第一次陈述(见侦查卷二P99页中部),20141113日第二次陈述(见侦查卷二P105页中部),20141119日陈述P112页下部--113页,)

三、辩护人对被告人陈X帮助被告人胡Y贩毒2165.19克的数额有异议,被告人陈X对帮助胡Y贩卖618克冰毒表示认罪。

(一)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贩卖冰毒1700克冰毒给被告人郑E,因侦查机关没有提供银行汇款、转账记录,各被告人都用假名字无法确定交易数额和交易真实性,三被告人陈X、郑E、汪G各自前后陈述互相矛盾且三被告人之间陈述互相矛盾,应认定为证据不足。

第一,被告人郑E陈述与“疯子”存在交易,与陈X存在交易200克冰毒,郑E与陈X买卖冰毒在交易价格、交易次数、交易数量和汇款数额陈述都不一致,货物包装盒陈述也不一致

被告人郑E第一次20141112日(侦查卷二P19页)陈述买“疯子” 一共500克冰毒,汇款35000元,又说是一共汇款38000元;郑E第三次20141113日(侦查卷二P26—P27),他陈述“疯子要杀他,他感觉有人追杀他,意识混沌,错乱,脾气暴躁;郑E第四次2014124日(侦查卷二P35-P40)陈述与“疯子”交易三次,价格40元一克,一次500克,一次1000克,一次500克,先说汇款20000元给“疯子”,又说汇款不到20000元,还有说汇款35000元;P37页郑E陈述疯子给他寄一个“电饭煲”,里面放了500克冰毒。最后一次,201532日(侦查卷二P45页)郑E陈述2014119日汇款36000元给陈X,购买500克冰毒,其中1000元是陈X过生日的钱。疯子是谁?无法确切查实。郑E多次陈述矛盾,不一致。

被告人陈X第一次20141113日(侦查卷二P100页)陈述kimi 给他汇款14000元,其中1000元是给他过生日的钱;发货包装盒是用音响的音箱。陈X第二次20141119日陈述是帮胡Y卖,自己只卖了一次200克卖给王D(见侦查卷二P115页),发货用音箱。陈X2014125日陈述与提讯提押证时间不一致,侦查机关非法讯问,不能做定案依据。陈X20141219日陈述与王D存在200克冰毒交易,一公斤交易因其不想再贩毒,胡Y把一公斤冰毒拿回去了(见侦查卷二P135页),退回23000元钱给王DKimi和王D是谁?无法确切查实。陈X多次陈述矛盾,不一致

交易价格陈述不一致:被告人陈X有陈述40元一克,有陈述50元一克,有陈述70元一克,三种说法;汪D陈述70元一克;被告人郑E陈述40元一克。

(二)需特别指出的是侦查员王A、王B2014111315时至16时左右对被告人胡Y和陈X同时交叉讯问(见侦查卷二P104P77),在2014111313时至14时左右对汪维淑和胡二虎同时交叉讯问(见侦查卷二P72,卷三P21),明显违法,相关讯问记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

(三)2014125日公安讯问被告人陈X的时间上午9时至11时与对其提讯提押证时间下午15时不一致,故该125日讯问笔录因为违法讯问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

(四)在被告人陈X的租房查处甲基苯丙胺是418克,不是465.19克。

20141112日,陈X被公安抓捕时,当场查处冰毒,现场称重为418克。(见侦查卷四P7P8《搜查笔录》侦查员王A、王B,见证人张C)。而后又称重为465.19克,与418克矛盾,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、真实性,不能排除合理怀疑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

四、 被告人陈X有重大立功表现,依法应进行重大减轻处罚。

被告人陈X在协助抓捕被告人胡Y时,按公安要求在20141112日对胡Y讲要购买在1公斤冰毒,公安在抓住胡Y时当场查获935克冰毒。对该935克冰毒,存在虚假的数量引诱,依法应对胡Y从轻处罚。陈X因重大立功表现,应进行重大减轻处罚。(见侦查卷四《办案说明》P149)

、被告人陈X在租房处被公安查处的418克冰毒,未进入流通环节,客观上未造成社会危害性;该毒品含量纯度低;其本人吸毒,从社会危害性和贩毒数量上依法可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
六、被告人陈X是初犯,偶犯,社会经验不足,被人引诱贩毒,因害怕不敢再贩毒有悔罪表现,其家属愿意代为缴纳适当罚金,请贵院依法从轻处罚

综上,本律师认为被告人陈X因有重大立功表现,是帮助犯,且有悔罪表现,愿意缴纳罚金,建议对被告人陈进行重大减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下,并处罚金。

辩护人:罗小云律师

201611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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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小云律师副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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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罗小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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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副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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